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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3

股票简称:宁德时代 股票代码:30075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9年9月1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622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CATL01”,债券代码“112988”)发行规模15亿元,已于2019年10月28日完成发行。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3,000万张(含3,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本次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合并口径净资产为4,048,951.63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7.9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5.8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37,227.05万元(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5,182.14万元、387,795.49万元及338,703.52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

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特殊权利条款:无。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3.10%-4.1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月14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月15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面向符合《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

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 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 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5、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6、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AAA级,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7、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8、发行人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750),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

19、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

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宁德时代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持有人会议规则》
认购人、投资者、持有人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余额包销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评级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本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公司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前3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2、担保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13、偿债保障措施: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1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5、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

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16、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20年1月15日,起息日为2020年1月16日。

17、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1月1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1月1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5年1月1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1月1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20、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15日。

2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2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4、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25、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承销方式: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及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7、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8、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9、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

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20年1月13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T-1日 (2020年1月14日)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20年1月15日)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T+1日 (2020年1月16日)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6: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2020年1月17日)发行结果公告日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3.10%-4.1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1月14日(T-1日)14:00-17:00之间前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 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 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 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6) 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 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20年1月14日(T-1 日)14:00-17:00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 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65608443、65608444;

联系电话:010-86451557。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0年1月15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0年1月15日(T 日)、2020年1月16日(T+1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1月14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20年1月14日(T-1日)14:00-17:00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 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等于或首次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配售金额按照实际申购额配售;边际利率原则上按照比例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在考虑长期合作的因素并与投资者协商一致后进行适当调整,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配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0年1月16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宁德时代公司债缴款”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20002231902730835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六铺炕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100002239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20年1月16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

条款参见《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办公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法定代表人:周佳联系人:林美娜电话:0593-8901666传真:0593-8901999邮政编码:352106

二、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常青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9层项目主办人:张帅、胡德波、曾诚项目组其他人员:张庚、李立波电 话:010-85156309

传 真:010-65608451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张佑军项目主办人:杨芳、张晴项目组其他人员:李格霖、王家骥、邓小强、陈小东、张新晋电 话:010-60838888传 真:010-60833504(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
经办人姓名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3+2年期 (利率区间:3.10%-4.1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牵头/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联主 中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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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期债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1,000万元(含),且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2、本期债券简称及代码:20CATL01,代码:149028。 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起息日:2020年1月16日;缴款日:2020年1月16日。申购利率区间为:3.10%-4.10%。 4、投资者将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一)填妥(签字或盖公章)后,请于2020年1月14日14:00-17:00传真至010-65608443、65608444;咨询电话:010-86451557。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
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接受发行人提供财务资助等行为。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7、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8、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9、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勾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规投资者。( )是 ( )否 10、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11、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F)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四: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要约时不必传真本填报说明。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填报说明

1.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且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规模;

2.申购利率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3.认购示例:

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4.0010,000
4.0510,000
4.1010,00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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