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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固集创: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3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05,16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6,413,55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5,16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444林新达
201*****171曹岩
301*****710林彩菊
408*****310中山市凯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01*****277任丽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30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山市东凤镇东阜三路429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徐冬梅、陈远强

咨询电话:0760-22620126 传真电话:0760-22620126

七、备查文件

1、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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