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9月15日以电话、邮件、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蔡报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2.304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1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董事蔡报贵先生、胡志滨先生、吕锋先生为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8,960股进行回购注销。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5,84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