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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9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027债券代码:123033 债券简称:金力转债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了保证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包头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49,000万元,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申请主体银行授信额度(万元)授信期限
1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80,000短期或中长期
2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20,000短期或中长期
3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50,000短期或中长期
4公司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19,000短期或中长期
5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15,000短期或中长期
6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10,000短期或中长期
7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10,000短期或中长期
8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10,000短期或中长期
9金力包头公司-35,000长期
合计249,000

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同时,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公司计划为金力包头公司进行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他资产抵质押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时,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公司金力包头公司100%15.12%035,00022.33%

(三)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MA13QUCA3Q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稀土大街以南,曙光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蔡报贵

注册资本:壹亿(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20年08月18日

营业期限:2020年08月18日至2070年08月17日经营范围:磁性材料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咨询、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93,478,318.68
负债总额14,130,399.3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
净资产79,347,919.35

注:金力包头公司成立于2020年08月18日,尚未正式开展经营活动。最新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及担保事项,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以保障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49,000万元,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意为金力包头公司进行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被担保方公司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33%。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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