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力永磁: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尤建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9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尤建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集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20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11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经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内容,本人均未发现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2、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各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均由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无临时议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或事前认可意见,未对2020年度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如下:

1、2020年3月20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发表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

意见》、《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2020年5月22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2020年6月22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表《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4、2020年8月7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发表《关于2020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的独立意见》、《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原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5、2020年8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独立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6、2020年9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创

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发表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8、2020年11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

9、2020年12月28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发表《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发表了《关于确认2020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各专业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高管薪酬、发展战略和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2020年度主持召开了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届次召开时间议案
1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0.03.19议案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高管薪酬绩效考核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0年度高管绩效考核指标设定的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0.08.02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0.10.26议案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2020年度召集的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届召开时间议案
1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0.10.26议案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基地项目”的议案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2020年度召集的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审计委员会届次召开时间议案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0.03.15议案一:《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十:《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0年度工作计划》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0.04.22议案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二:《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议案三:《公司审计部2020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0.08.02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公司审计部2020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0.10.26议案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二:《2020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以自己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加强对公司战略发展研究,特别对公司薪酬制度、战略发展、科技规划以及审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并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独立董事:尤建新2021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