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9:00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泽刚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2019年5月20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报告的议案》编制内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18年9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公司根据此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