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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8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19-022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12:00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研发楼508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泽刚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2019年4月6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202.66万元,同比增长53.63%;实现归母公司净利润43,252.50万元,同比增长56.05%。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22,612万元,利润总额66,057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公司的预算基础上,按合并报表的要求,依据2019年经营计划进行编制的,但其中指标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公司2019年的盈利预测。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4、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拟定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4,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64,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2,000,000股。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5、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规定及公司业务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8、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9、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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