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框架协议》仅表达双方意向,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筹划的交易概述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拟与国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就技术、产品等开展合作,双方正在对锐科激光收购周士安先生、胡雪原先生等9位股东部分股权事项进行洽谈。
二、筹划的进展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已由相关各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尚未签订正式协议,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进行审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通路127号1101-57室
3、注册资本:2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周士安
5、经营范围:光电科技、光机电一体化、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讯工程;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1)国神光电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比例 | 股权性质 |
1 | 周士安 | 78.5% | 自然人股东 |
2 | 胡雪原 | 10% | 自然人股东 |
3 | 吴 明 | 4% | 自然人股东 |
4 | 周士云 | 3% | 自然人股东 |
5 | 任红艳 | 1.5% | 自然人股东 |
6 | 毛海珍 | 1.5% | 自然人股东 |
7 | 李婷霞 | 0.5% | 自然人股东 |
8 | 尼 航 | 0.5% | 自然人股东 |
9 | 李彤欣 | 0.5% | 自然人股东 |
合计 | 100% |
(2)国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持有100%国神光电科技(嘉兴)有限公司股权。
周士安先生、胡雪原先生等9名股东与锐科激光无关联关系。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处于筹划阶段,在公司未完成法定程序、交易未正式实施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五、其他
目前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股权收购比例以及交付安排等重要条款;交易标的的财务数据等需要经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后确定,最终的收购价格将根据审计、评估结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公司所有相关信息将按规定在相关媒体或网站刊登,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若交易方案确定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