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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设计:关于签署重要经营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2

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设计 公告编号:2021-003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要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也可能受到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预计1110日历天基本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3、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各方就杭政储出[2018]44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已于2020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4)。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签订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招标单位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27W3QM5Y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时间:2015-10-21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林辉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对受托资产进行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以上三项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物业管理;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平整土地;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建筑材料、木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装饰材料、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的销售;建筑工程咨询;城市规划设计;房屋拆迁;拆迁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直属单位,公司与发包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的合同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725896844P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1997-05-05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国民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水电安装[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建筑装璜;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建筑技术服务;建筑设计技术、互联网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建筑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网络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浙江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双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生的购销金额

年度

年度公司名称确认收入金额(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比例
2018年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0.0000%
2019年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282,386.790.1933%
2020年1-9月(未经审计)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2,293,769.727.5427%

(三)履约能力分析

发包人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直属单位,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项目发包人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较小,具备良好的信用和履约能力。

三、本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全称):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各方就杭政储出[2018]44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18]44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拱发改经信【2020】128号。

3、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商务商业用房,项目地块总建筑面积116337.3平方米,地上可建设建筑面积约78377.1平方米,地下面积37960.2平方米,建筑

限高100米,容积率设置3.7。最终建设规模以施工许可证为准 。本项目采用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率不低于60%。

4、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拱康路与金昌路交叉口西北侧运河新城板块内),东至拱康路,南至姚潭洋河,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

5、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含各专项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移交、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和指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二)主要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110天(以合同签订日起算,其中建设工期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算)。

(三)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亿捌仟柒佰肆拾玖万陆仟柒佰陆拾陆元(小写金额:48,749.6766万元)。其中,设计费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柒拾陆万伍仟零玖拾伍元(小写金额576.5095万元);设备购置费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捌拾万零玖仟零伍拾元(小写金额:1,180.905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人民币(大写):肆亿叁仟玖佰零柒万叁仟柒佰陆拾壹元(小写金额:

43,907.3761万元);总包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为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贰万玖仟壹佰捌拾陆元(小写金额:642.9186万元);不可预见费为人民币(大写):

贰仟肆佰肆拾壹万玖仟陆佰柒拾肆元(小写金额:2,441.9674万元)(归发包人所有、掌握和使用)。

(五)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

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总金额为48,749.6766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117,467.33万元的比例为41.50%。项目实施预计将对公司2021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项目如顺利实施,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的同时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商业商务用房工程设计业务领域的市场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对工程内容、合同工期、合同总价、费用支付等做出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也可能受到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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