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于2019年3月14日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离任前,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就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1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成员,且担任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
2019年度,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安排与进度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等方式,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在2019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治理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3、培训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独立董事:
王秋潮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