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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设计: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嘉设计”、“公司”或者“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8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6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62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612,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884,264.15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5月22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5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330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950.12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累计32,000.00万元,赎回保本理财产品本金16,000.00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理财产品金额为16,00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2,143.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3,788.43
2018年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1,950.12
减: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304.77
加:收回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期末结余募集资金22,143.08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963.57
保本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16,179.5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5月31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按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万元)备注
招商银行杭州凤起支行129907192510880募集资金专户5,963.57活期

2、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8年度,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受托方银行账号产品名称金额 (万元)产品类型起始日到期日实际收益 (万元)
中信银行玉泉支行8110801112201546470共赢利率结构2119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6,000保本浮动收益2018.7.312018.10.29179.51
共赢利率结构22669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6,000保本浮动收益2018.10.312019.1.292018年末未到期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18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50.12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2018年7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资金可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8年度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32,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6,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进行现金管理,并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9]0940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汉嘉设计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3,788.4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50.1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50.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分支机构建设项目不适用14,606.4514,606.45---2022年5月24日--
2.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不适用6,827.736,827.73387.04387.045.67%2021年5月24日不适用[注1]-
3.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2,354.252,354.251,563.081,563.0866.39%2021年5月24日不适用[注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3,788.4323,788.431,950.121,950.12-----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不适用---------
合计-23,788.4323,788.431,950.121,950.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进行现金管理,并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投入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收益。本项目实施的核心意义在于通过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营,融合并优化公司各项资源,提高公司业务运营效率和综合管理能力,同时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该项目产生的间接经营效益最终将体现于公司实际运营所产生的利润中。

注2: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建设项目旨在通过建设设计研发中心,集中并强化公司研发资源,践行建筑设计领域“艺术创作与工程技术相结合”道路,提升综合设计研发能力,为公司实际业务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也为公司战略制定提供前瞻性指向。本建设项目的间接经济效益将体现在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中。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旭东 孙 伟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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