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4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欣锐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74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罗丽芳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1号金骐智谷大厦5楼 | |||
电话 | 0755-86261500-8063 | |||
电子信箱 | ir@shinry.com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15,242,385.68 | 341,617,205.51 | -66.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8,162,183.71 | 22,489,253.82 | -536.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107,491,582.60 | 12,588,659.31 | -953.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2,098,142.45 | 16,311,945.61 | -358.0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60 | 0.200 | -53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60 | 0.200 | -53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36% | 2.04% | -11.4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13,182,985.51 | 1,534,802,750.85 | -7.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96,518,216.69 | 1,097,543,208.97 | -9.20%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2,94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吴壬华 | 境内自然人 | 30.79% | 35,259,533 | 35,259,533 | 质押 | 2,350,000 | ||
彭胜文 | 境内自然人 | 5.00% | 5,725,480 | 0 | ||||
深圳市奇斯泰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84% | 5,536,764 | 5,536,764 | 质押 | 1,800,000 | ||
唐冬元 | 境内自然人 | 3.85% | 4,410,184 | 0 | ||||
深圳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4% | 3,478,304 | 3,478,304 | ||||
深圳市达晨创丰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4% | 3,137,377 | 0 |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毛澄宇 | 境内自然人 | 2.56% | 2,934,993 | 2,934,993 | ||
毛丽萍 | 境内自然人 | 1.94% | 2,225,419 | 2,225,419 | ||
深圳市达晨创坤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4% | 1,882,353 | 0 | ||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3% | 1,176,471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吴壬华、毛丽萍与毛澄宇因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毛丽萍为深圳市奇斯泰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坤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因同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私募基金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5,242,385.6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27%;实现营业利润-110,682,663.4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61.53%;实现利润总额-110,430,366.2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1.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162,183.71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536.48%;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8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0%。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出现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1)2020年上半年受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整车销量同比大幅下滑,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0年1-6月,新能源汽车销量仅为39.3万辆,比上年同期下降37.4%,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继续推进“品牌向上”,收缩客户群,战略放弃部分利润较低的国内客户订单,受此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产品销量仅有4.13万台(套),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
70.94%;受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面临巨大的挑战,公司经营短期受到影响;
(2)因供应商A供应的电子元器件本身存在质量瑕疵导致的客户质量索赔、库存品报废,导致公司报告期新增大幅亏损:
由于公司从供应商A外购的电子元器件本身存在质量瑕疵,导致公司生产销售给客户B的OBC出现质量问题。公司为妥善处理OBC质量问题,与客户B签署了《车载充电机质量问题处理协议》需针对该质量问题先行赔付以及对相关产品进行报废处理等相关财务处理,累计形成公司亏损4,163.97万元;公司将依法就相关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应商A和生产厂商进行赔偿,挽回公司损失;
(3)由于外资品牌大举进入国内市场,市场竞争格局发生较大变化,行业进行“大洗牌”,部分客户经营出现困难,公司对其提起诉讼,并对相应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减值准备,2020年上半年根据诉讼进展补充计提坏账准备941万元。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工作
2020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按照既定的公司战略,结合市场及行业变化,有序推进各方面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如下:
(1)深化市场合作,加快市场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行“品牌向上”的战略,持续积累优质客户资源,公司的产品主要配套吉利汽车、北汽新能源、江淮汽车、小鹏汽车、比亚迪、威马汽车、东风本田、广汽本田、现代汽车等国内外品牌整车厂商。同时,公司氢燃料电池专用产品配套项目取得较大的进展,为多家整车厂商配套相关产品,开拓公司在燃料电池产品上的占有率。报告期内,由于新能源汽车整车销量下滑以及公司战略放弃部分利润较低的国内客户订单,公司2020年上半年产品销量为
4.13万台(套),公司新能源汽车车辆配套率为9.85%。
(2)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但仍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0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4,057.8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40%。公司目前的研发创新场地,可同时开展40个全新技术平台研究或160个汽车级零部件项目开发。公司测试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CNAS实验室认证,公司建立完整的高压“电控”测试评价体系:“四个维度、十六类测试项目、十个专业实验室”;公司软件开发过程获得ASPICE(汽车界软件开发过程评估标准)能力2级认证证书。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行“4 -2- 4”内核平台化战略,提出软件定义产品,配合整车厂客户正向开发车型平台,用软件方式定制与验证总成件,用OTA方式升级总成件的功能,公司软件开发过程获得ASPICE(汽车界软件开发过程评估标准)能力2级认证证书。公司保持每年至少一款新产品发布并落地,使得公司技术保持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技术领域的领先优势,公司执行“技术创新”与“汽车级制造”双轮驱动行动方针,致力成为全球技术领先的高压“电控”/车载电源解决方案供应商。
(3)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
公司IPO首发募集资金主要投入“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在报告期内全部建成并投入生产。短期来看,受新冠疫情和新能源汽车行业退坡销量减少的影响,募投项目的产能利用率不高,但长期来看,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放量未来公司募投项目产能逐步释放有望形成规模效应。
(4)优化公司区域布局, 推动公司合作和协调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欣锐电控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工业区的1702号地块已全部缴纳土地款并顺利获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来1701号地块和1702号地块将建立研发营销分中心和制造基地,重点辐射华东区域,以更好地为该地区的重点客户提供销售服务、技术支持。公司在华东区域的布局,属于公司产业化“双核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对华东区域客户的就近配套能力,巩固业务合作关系,可以为公司获取新能源汽车领域更大的市场份额和覆盖更高层次的市场奠定基础。
(5)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优化了采购、生产、研发和销售服务业务流程和相关内部控制程序,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防范、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严格控制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通过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公司形成了有效且相互制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