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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锐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为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本次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

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不限于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作和管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套期保值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汇兑损失及利息支出,帮助公司将汇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及利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及利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财务部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5、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欣锐科技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明确意见等文件。保荐机构认为:欣锐科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以及内部控制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欣锐科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 邈 娄家杭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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