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持有公司股份7,225,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31%)的股东彭胜文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90,000股(其中,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实施;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实施,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持有公司股份5,805,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7%)的股东唐冬元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90,000股(其中,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实施;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实施,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关于前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股东唐冬元先生于2019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唐冬元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305,98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63%,不再是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了股东彭胜文先生、唐冬元先生的《关于减持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彭胜文先生、唐冬元先生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后并于2019年6月20日以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始减持,现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彭胜文先生、唐冬元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彭胜文 | 竞价交易 | 2019/7/19 | 24.60 | 116,700.00 | 0.1019 |
竞价交易 | 2019/7/22 | 23.01 | 241,500.00 | 0.2109 | |
竞价交易 | 2019/7/23 | 23.11 | 384,500.00 | 0.3358 | |
竞价交易 | 2019/7/24 | 23.77 | 341,300.00 | 0.2980 | |
竞价交易 | 2019/7/25 | 23.67 | 16,000.00 | 0.0140 | |
小计 | 1,100,000.00 | 0.9606 | |||
唐冬元 | 竞价交易 | 2019/8/6 | 25.10 | 500,000.00 | 0.4366 |
竞价交易 | 2019/8/29 | 27.36 | 5,000.00 | 0.0044 | |
竞价交易 | 2019/8/30 | 26.48 | 95,000.00 | 0.0830 | |
小计 | 600,000.00 | 0.5240 | |||
合计 | 1,700,000.00 | 1.4846 |
3、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彭胜文 | 流通股 | 7,225,480.00 | 6.3098 | 6,125,480.00 | 5.3492 |
2 | 唐冬元 | 流通股 | 5,805,984.00 | 5.0702 | 5,205,984.00 | 4.5462 |
合计 | 13,031,464.00 | 11.3800 | 11,331,464.00 | 9.8954 |
注: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彭胜文先生、唐冬元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彭胜文先生、唐冬元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彭胜文先生、唐冬元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