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对公司2019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2019年1-6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2019年1-6月,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本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