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概述
从2016年开始,公司综合考虑未来的售后保修风险,对保修期内的车载电源产品按年度母公司产品销售收入(不含税)的0.50%预提产品质量保证金。计提时,分别计入“预计负债”及“销售费用-产品质量保证金(按政策计提)”科目。自2017年后实际发生的产品三包费用,冲减预提的预计负债。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经营规模的扩大,产品售后维护工作至关重要,为了有效抵御和防范市场变化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拟从2019年4月1日起,对保修期内的车载电源产品按年度母公司产品销售收入(不含税)的1%预提产品质量保证金。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
产品售后维护工作相应增加,公司有必要根据产品的实际维护成本支出情况,合理、谨慎的计提质量保证金。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审议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对公司会计估计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是必要的、合理的。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