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阅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琼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近日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司法冻结股数 | 司法冻结日期 | 解冻日期 | 司法冻结执行人 | 本次冻结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韩琼 | 是 | 15,012,700 | 2020年6月1日 | 2023年5月31日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100% |
公司已向韩琼先生询问上述事项的情况,经了解,韩琼先生上述股份被冻结主要系其个人与配偶的离婚纠纷所致。截至目前,韩琼先生本人尚未收到关于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的书面材料以及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琼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5,01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9%。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483,899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88%,
占公司总股本的1.51%;累计被冻结股份数为15,012,7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5.29%。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琼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主要系其个人与配偶的离婚纠纷所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目前也暂时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关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及上述股东均未收到关于司法冻结事项的法律文书或通知。
3、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