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563号) (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就关注函所涉问题予以进一步说明。公司对于关注函内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逐项核实,并安排落实回复工作。因关注函部分内容需要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截至目前尚未完成相关的全部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关注函回复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1月8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