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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博动力: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晏一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7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晏一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晏一平,作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其中部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2019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亲自并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10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每次召开会议前,本人都预先对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在每次会议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19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内容意见类型
2019年3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3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拟投资设立南京邦盛新能源产业天使科技创新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关于拟投资设立南京邦盛新能源产业天使科技创新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4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供免费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独立意见同意
5、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供免费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9、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6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6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7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关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7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提名沈菊琴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8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10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提名蒋元广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12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提名周婧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2019年,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2019年参加了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提名沈菊琴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任命沈菊琴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的议案》、《关于提名蒋元广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周婧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19年参加了1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确认2018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19年度薪酬建议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18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2019年度薪酬建议方案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9年参加了1次战略委员会,审议并同意《关于拟投资设立南京邦盛新能源产业天使科技创新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资料进行审核、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均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对此表示衷心感谢!2020年,本人将继续尽职尽责,积极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全面推动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晏一平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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