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5 月 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4〕第<108> 号),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59.91万元。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自 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硕雨女士、非独立董事朱锐铿先生、非独立董事吴小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陈硕雨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硕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非独立董事朱锐铿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锐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非独立董事吴小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独立董事陈硕雨女士、非独立董事朱锐铿先生、非独立董事吴小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和公司章程规定人数,其辞职报告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独立董事陈硕雨女士、非独立董事朱锐铿先生、非独立董事吴小平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此外,非独立董事朱锐铿先生提醒投资者和相关债权人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并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目前处于申请听证阶段,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因信披违规问题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银行贷款逾期金额超6.5亿元,公司已被多家债权人提起诉讼,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大部分银行账户均被查封冻结。
4、公司实控权及治理层存在较大不稳定因素,上市公司近两年员工大幅流失,或导致公司出现组织架构不完善、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工作效率低下、资产被掏空流失等问题,上述事项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陈硕雨女士、朱锐铿先生、吴小平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