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5 月 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4〕第<108>号),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59.91万元。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自 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8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及相关方就关注函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4年4月26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人员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逐项核实,安排落实回复工作。因公司及相关方回复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延期于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