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其中部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19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亲自并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4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在每次召开会议前,本人都预先对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在会议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人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下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情况》;
(3)《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议案》;
(8)《关于以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13)《关于审查2018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14)《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本人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下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情况》;
(3)《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本人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考察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工作
2019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5月份赴江西鹰潭生产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参考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同时,按期接收公司定期给管理层发送的《市值管理月报》和《资本市场监管月报》,定期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和交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3、通过实地考察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内部管理、财务运作、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内部控制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20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努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章焰生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