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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3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股份”)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19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2,345万元人民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表决情况

《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共有三个子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子议案董事会审议情况董事会回避表决人员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产品商品等通过关联董事夏利群、朱林瑶、袁肖琴、蔡文辉与张子恒
公司向董监高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采购原材料通过
公司向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通过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子议案“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产品商品等”涉及关联股东华烽国际投资控股(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香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子议案“公司向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涉及关联股东共青城东证田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二)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19年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原料市场价格1,110.0065.43625.65
云南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植物提取物市场价格15.000.004.10
小计--1,125.0065.43629.75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精、辣椒油树脂等市场价格7,000.00342.181970.52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市场价格78,800.007,568.9059,199.62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市场价格11,800.00820.039,603.04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香精市场价格13,500.002,515.519,178.98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市场价格6,500.00429.083,193.99
小计--117,600.0011,675.7183,146.15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市场价格100.000.00-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及加工服务市场价格800.000.0090.50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市场价格200.000.0039.80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市场价格100.000.0071.34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市场价格20.000.002.28
小计--1,220.000.00203.92
向关联人 租出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房租租赁市场价格100.007.1721.51
小计--100.007.1721.51
向关联人 租入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房租租赁市场价格300.000.00-
小计--300.00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加工服务市场价格2,000.000.00317.47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19年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劳务小计--2,000.000.00317.47

注1:由于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为便于预计与披露,公司对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其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预计,其控股子公司包括2018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广东省肇庆香料厂有限公司、盐城市春竹香料有限公司、鹰潭中投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华宝芯荟科技有限公司等。注2:公司与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其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预计,即关联交易预计包含了上述关联方及其子公司。注3:上述交易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广东省肇庆香料厂有限公司香原料383.06600.000.71-36.16
盐城市春竹香料有限公司香原料228.14200.000.4214.07
永州山香香料有限公司香原料2.0310.000.00-79.70
上海华千贸易有限公司香原料12.4260.000.02-79.30
鹰潭味之家食品有限公司原料1.29-0.00100.00
云南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植物提取物4.1015.000.01-72.67
小计-631.04885.001.16-28.70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鹰潭中投科技有限公司香精1,781.173,500.000.82-49.11
鹰潭华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香精153.901,500.000.07-89.74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59,199.6278,000.0027.29-24.10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9,603.0411,000.004.43-12.70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香精9,178.9813,000.004.23-29.39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3,193.996,300.001.47-49.30
广东嘉豪食品有限公司辣椒油树脂、香精等35.45200.000.02-82.28
小计-83,146.15113,500.0038.33-26.74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及加工服务90.501,200.000.04-92.46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39.8030.000.0232.67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71.3470.000.031.92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2.2820.000.00-88.58
小计-203.921,320.000.09-84.55
向关联人 租入上海牡丹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房屋租赁0.3210.00-67.37
小计-0.3210.00-67.37
向关联人 租出上海华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21.5100.01100
小计-21.5100.011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江西省华宝芯荟科技有限公司加工服务317.471,000.000.59-68.25
小计-317.471,000.000.59-68.25
公司董事会对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与部分关联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在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并兼顾经营决策效率,鉴于市场因素影响,关联交易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上述差异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独立董事核查认为:公司与部分关联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在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并兼顾经营决策效率,鉴于市场因素影响,关联交易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公司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

注1: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详情参见2018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年9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注2:公司与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其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统计,即关联交易统计包含了上述关联方及其子公司。注3:上述交易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30楼3008室股本:500,000,000 HKD主营业务:从事研究及发展、生产及销售香精、烟用原料(包括烟草薄片和适用于烟草行业的新材料产品)、香原料、调味产品及其他板块的业务。(香精相关业务由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云南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景强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源北路1699号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03月16日经营期限:2011年04月07日至2021年03月15日经营范围:香精香料及添加剂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香料的提取、合成、生产、销售;天然原料的加工、生产、销售;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烟草综合技术服务;瑞升含养的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参股公司,上市公司原董事、副总裁宋俊和先生在外担任董事的企业,宋俊和先生已于2019年2月22日辞去董事、副总裁职务。

3、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卫东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世博路6号

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3日

经营期限:2003年10月2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卷烟、雪茄烟生产、购进销售;烟叶、烟丝、复烤烟叶购进销售;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购进销售;烟草专用机械购进销售;联营加工所需烟草专卖品供应;卷烟、雪茄烟出口;烟叶、复烤烟叶、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口(限有投资或合作项目的境外烟草企业);与烟草制品生产销售相关的其他生产经营,多元化经营、职工培训、技术开发与服务、资产经营管理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

4、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健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横路186号8-16楼

注册资本:1435723.4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1990年11月26日

经营期限:1990年11月26日至2029年11月26日

经营范围:卷烟、雪茄烟生产、销售:烟叶、复烤烟叶购进;烟草专用机械购进;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购进。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

5、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超

住所:上海市长阳路717号

注册资本:174002.7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84年04月02日

经营期限:1984年04月02日至2041年01月04日

经营范围:卷烟、雪茄烟生产购进销售;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购进销

售;联营加工所需烟草专卖品供应;烟草专用机械购进销售;烟叶、烟丝、复烤烟叶购进销售;卷烟雪茄烟全国购进批发;进口卷烟、雪茄烟全国购进批发;处理没收走私卷烟全国购进本地批发;与烟草制品生产销售相关的其他生产经营,多元化经营、资产经营管理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

6、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勇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888号注册资本:641012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4年02月11日经营期限:2004年02月11日至2034年02月11日经营范围:卷烟、雪茄烟生产销售;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购进;烟草专用机械购进,烟叶、烟丝、复烤烟叶购进。(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与烟草制品生产销售相关的其他生产经营,多元化经营,资产管理(按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的范围从事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各关联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开展,具有商业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向我们提供了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予以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预计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与部分关联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在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并兼顾经营决策效率,鉴于市场因素影响,关联交易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公司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认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商证券对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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