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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6月2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7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丽平女士主持,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其中监事田利华女士通讯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49人调整为13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89,200股调整为2,155,300股,授予价格由9.53元/股调整为9.31元/股。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第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6月2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第8号》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也已成就。经核查: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以2020年6月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2名激励对象授予2,155,300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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