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9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刘冠尉、李文光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冠尉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经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议案获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惠州光弘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