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5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11月16日。截至2022年11月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481,94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8%,最高成交价为12.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44,253.7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数量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回购方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数量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回购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李正大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07-15 | 11.53 | 43,500 | 0.0056 |
2022-07-18 | 11.70 | 100,000 | 0.0129 | ||
合计 | - | 143,500 | 0.0185 | ||
王军发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09-02 | 12.04 | 40,000 | 0.0052 |
2022-09-05 | 12.21 | 20,000 | 0.0026 | ||
合计 | - | 60,000 | 0.0078 |
经自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8月2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8月1日、7月29日、7月28日、7月27日及7月2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6,022,105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780,000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六、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1.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注销前 | 注销后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439,638 | 2.25 | 17,439,638 | 2.26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757,181,482 | 97.75 | 752,699,538 | 97.74 |
三、总股本 | 774,621,120 | 100.00 | 770,139,176 | 100.00 |
注:公司最终股本变化以本次注销股份实施完成后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