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光弘科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5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弘科技”)于2020年4 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上述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会〔2019〕6号及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母公司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董事会已批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104,279,455.21元,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353,882,673.00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12,475,048.68元, “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114,309,969.01元。“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85,504,050.19元,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372,617,962.37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00元, “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98,937,903.30元。

2、以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母公司
(1)理财产品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董事会已批准其他流动资产:减少467,450,000.00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467,450,000.00元其他流动资产:减少457,000,000.00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457,000,000.00元
(2)将部分“应收款项”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应收票据:减少2,825,227.60元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2,825,227.60元应收票据:减少2,325,227.60元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2,325,227.60元

3、以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260,150,614.61货币资金摊余成本260,150,614.61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104,279,455.21应收票据摊余成本101,454,227.61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825,227.60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353,882,673.00应收账款摊余成本353,882,673.00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11,588,861.52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11,588,861.52
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469,694,469.40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467,45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2,244,469.40

母公司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207,841,265.38货币资金摊余成本207,841,265.38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85,504,050.19应收票据摊余成本83,178,822.59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325,227.60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372,617,962.37应收账款摊余成本372,617,962.37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50,763,489.78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50,763,489.78
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457,707,353.89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457,000,000.00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的会计准则而做出的,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