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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菱动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作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7,186,700股,发行价格为19.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999,98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832,251.6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9,167,733.39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9日出具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CDAA9B0022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主体项目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25,100.0025,100.00
2研发中心项目5,300.004,616.77
3补充流动资金3,200.003,200.00
合计33,600.0032,916.77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节省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及具体的资金情况进行的。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假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贷款利率3.65%测算,预计可减少公司利息支出547.5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同时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李庆星 关 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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