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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2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2年4月26日,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下午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0,327,4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55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0,742,4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11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9,584,9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44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437,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5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93,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3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常兴文先生主持,除王世杰先生和刘东旭先生外的公司其他董事、公司全体监事和公司财务总监林明先生参加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会议并对会议进行了见证。会议的召集、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定向回购并注销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30,327,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9名业绩补偿义务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30,327,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9名业绩补偿义务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纪彬、陈汉宾律师在现场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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