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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5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克”)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持股54.9424%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瑞泰克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其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瑞泰克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务提供对外担保,预计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年,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具体经办人签订此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1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3是否关联担保
科创新源瑞泰克54.9424%56.76%3,747.125,00014.35%

3、累计对瑞泰克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瑞泰克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指瑞泰克截止2021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

截止目前担保余额指截止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前的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指担保额度占公司2021年9月30日净资产比例。

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自2021年8月10日起至2022年8月9日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务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47.12万元的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瑞泰克担保余额合计为8,747.12万元,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4.3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6月7日

3、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68号

4、法定代表人:岳国东

5、注册资本:2,519万元整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制冷设备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存在的关系:瑞泰克为科创新源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4.9424%的股权。

8、瑞泰克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4
1岳国东45418.0230%
2吴曦东45418.0230%
3许健2279.0115%
4科创新源1,38454.9424%
合计2,519100%

9、瑞泰克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已审计)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37,719,015.23134,008,050.85

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的;表中数据与往期公告数据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取整所造成的。

负债总额77,892,854.5576,068,898.17
所有者权益59,826,160.6857,939,152.68
项目2020年度(已审计)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10,283,544.10129,955,882.70
利润总额5,840,001.87-1,858,313.38
净利润5,316,622.50-1,887,008.00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主债权:瑞泰克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相关方尚未签署担保合同,在此额度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具体经办人签订此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文件,担保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的主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瑞泰克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系统散热材料及综合解决方案的重要平台。目前,瑞泰克正在加大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系统领域的业务开拓和产线建设工作,具有较大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为瑞泰克提供担保,有助于瑞泰克获得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利用公司集团化优势,缓解瑞泰克资金压力,推进瑞泰克新业务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系统领域业务的顺利推进也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战略。董事会在对瑞泰克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一致认为瑞泰克未来偿债能力良好,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鉴于瑞泰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的发展以及资金的使用进行实质性管控,考虑到此次担保事项少数股东的综合担保能力,以及银行的融资担保要求,此次对外担保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瑞泰克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瑞泰克以其净资产提供反担保。根据瑞泰克目前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以及其与核心大客户的业务推进进度,预计瑞泰克未来偿债能力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瑞泰克作为公司持股54.9424%的控股子公司,其信誉及经营预期良好。公司本次为瑞泰克提供担保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8,747.12万元,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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