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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信息: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9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截至2021年5月26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已完成,公司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1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新增股本12万股,总股本由原来的159,413,198股增至159,533,198股。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9,533,1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8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股东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现金红利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公司股东费耀平、李杰、李建华、刘星沙、刘应龙、罗昔军、金卓钧、谢石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将由4.75元/股调整为4.7元/股。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及相关公告为准)。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678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金卓钧、张雨虹

咨询电话:0731-82068690

传真电话:0731-82068670

八、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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