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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信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条款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第二十三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应明确载明网络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应明确载明网络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第四十二条 第二款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前款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是指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以下事项: (一) 提名、任免董事; (二) 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 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六)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三百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者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七) 重大资产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八) 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 (九) 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十)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前款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是指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以下事项: (一) 提名、任免董事; (二) 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 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 提供担保(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使用有关事项、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七)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方案; (八) 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 (九) 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十)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 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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