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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

三、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财信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名姜桂林先生、刘京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董事补选人的提名及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

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经审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认为姜桂林先生、刘京韬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继续聘请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本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六、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较完善,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有效的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制订以来,公司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事项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七、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核《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我们认为: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原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以上9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8万份。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上述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八、关于确认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均在预计的范围内,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评估,但受市场实际需求等情况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导致部分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确认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所针对事项均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市场定价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严重依赖。

九、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董事的薪酬披露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制定以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2021年薪酬与考核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披露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以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

情况;2021年薪酬与考核方案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丁景东:

刘定华:

饶卫雄:

日期:2021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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