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本公司2021年1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1月28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1年4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8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80号文同意,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716,814股,每股发行价18.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7.1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9,758,223.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241,773.75元,以上募集资金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36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3,584,485.87 |
加:赎回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 | 528,000,000.00 |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 147,245,775.83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 | 410,000,000.00 |
加:2023年度收益总额 | 9,961,265.93 |
其中: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 | 818,063.92 |
赎回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收益 | 9,143,202.01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4,299,975.97 |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22年4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2年5月6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8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10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0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9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989,526股,每股发行价16.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8,985,922.1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5,367,855.04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618,067.08元,截至2022年11月30日,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保荐承销含税费用4,500,000.00元后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12月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53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90,818,656.06 |
加:赎回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 | 190,000,000.00 |
减:结清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发行费用 | 650,873.91 |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 14,876,831.83 |
项目 | 金额 |
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 37,590,924.04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 | 170,000,000.00 |
加:2023年度收益总额 | 4,428,036.99 |
其中: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 | 581,835.75 |
赎回理财产品收益 | 3,846,201.24 |
减:存放境外募集资金汇兑损益影响 | 267,756.10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1,860,307.17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凡涉及每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应由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公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同时,募集资金的支付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履行相应的使用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9月29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0月15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浙江乐歌智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智能驱动”)实施,2021年10月15日,公司、乐歌智能驱动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后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另一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20020110120100193806)已注销并将人民币1,246.19万元结余的募集资金转出至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宁波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智能家居”)实施,2021年10月8日,公司、乐歌智能家居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又由于“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后续变更为广西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乐歌”),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4日注销宁波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150199503900000630),原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失效。2021年12月23日,公司、广西乐歌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公共仓及独立站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为全资子公司乐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仓信息”),公司、乐仓信息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共仓及独立站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已全额投入完毕,公司及其子公司乐仓信息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20020210120100182323及账号:
3320020210120100190039)已经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证券账号 | 账户状态 | 金额(人民币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 | 3901100029200131076 | 正常 | 6,101,481.5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3150199503900000675 | 正常 | 18,198,494.41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 3320020210120100182323 | 已销户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 3320020110120100193806 | 已销户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 3320020210120100190039 | 已销户 | - |
合计 | 24,299,975.97 |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凡涉及每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应由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公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同时,募集资金的支付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履行相应的使用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乐歌”)实施,公司、广西乐歌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越南福来思博智能家居产品工厂项目”由全资子公司福来思博智能家居(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福来思博”)实施,公司、越南福来思博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渣打银行(越南)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证券账号 | 账户状态 | 金额(人民币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 | 384482032349 | 正常 | 833,607.1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32006271013000739260 | 正常 | 15,957,843.86 |
渣打银行(越南)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 | 37441675901 | 正常 | 45,068,856.13 |
合计 | 61,860,307.1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议案》,公司在未来三年拟新建产能整体规划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整体产能建设将主要集中在广西、越南地区,并通过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形成海内外生产制造的协同效应,进一步优化公司国内核心制造、海外外围制造的生产模式,有效降低公司的建设成本和生产成本,应对全球宏观形势和外部环境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公司最终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了控制公司资金风险,秉持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根据现有资金储备对已确定的各投资项目进行了重新评估,决定优先建设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12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变更为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实施主体由宁波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
红卫盐场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公司将原计划投入“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9,388.8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建设。本次变更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与变更后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生产产品不存在重大差异,变更前后的募投项目仅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项目规模上有所变化,但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仍系公司提升线性驱动产品的产能。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后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另一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原因如下:
首先,根据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议案》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布局规划,公司决定缩减宁波姜山生产基地的产能布局,调整原项目投资总规模,将“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项目调整并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广西生产基地的“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建设,优先保障广西产能建设。
此外,“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同时通过市场调研、询
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控制措施有效降低投资成本,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募集资金投入。由于上述调整投资规模及节约募集资金投入事项,“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原计划投入的转子自动线、波峰焊线、定子自动线和其他各类配套设备有所调整和缩减。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7)。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并将人民币1,246.19万元结余的募集资金转出至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自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12月12日止期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对“越南福来思博智能家居产品工厂项目”投入人民币1,487.68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487.6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400号)。此外,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完成与募集资金的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后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另一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并将结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46.19万元转出至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注:2024年3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暂时优先投入海外仓建设项目,并于2024年4月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投资项目之“越南福来思博智能家居产品工厂项目”的投资规模,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向“美国佐治亚州Ellabell海外仓项目”,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3月12日共计4,353.17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2、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1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表1: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9,024.1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724.5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223.2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635.8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4.38%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注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 是 | 47,384.00 | 18.40(注2) | 0.00 | 18.40 | 已变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 是 | 0.00 | 30,635.81(注2) | 12,041.61 | 16,217.85 | 52.94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建设期 | 否 |
3、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 是 | 4,962.00 | 1,832.52(注2) | 38.75 | 1,871.27 | 已结项并变更 | 2022年12月 | 986.79 | 是 | 否 |
4、营销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 否 | 20,522.50 | 12,736.93 | 1,562.37 | 12,253.57 | 96.21 | 2024年9月 | 不适用 | 建设期 | 否 |
5、公共仓及独立站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5,000.00 | 3,103.13 | 1,081.85 | 3,164.73 | 已结项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6、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3,350.00 | 20,697.39 | 0.00 | 20,697.3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11,218.50 | 69,024.18 | 14,724.58 | 54,223.21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111,218.50 | 69,024.18 | 14,724.58 | 54,223.2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为确保投入有效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实行审慎投资策略,采用了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的原则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在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的建设期间由36个月延长至48个月。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12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变更为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实施主体由宁波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红卫盐场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公司将原计划投入“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9,388.8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建设。本次变更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与变更后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生产产品不存在重大差异,变更前后的募投项目仅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项目规模上有所变化,但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仍系公司提升线性驱动产品的产能。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1)。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和“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
根据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议案》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布局规划,公司决定缩减宁波姜山生产基地的产能布局,调整原项目投资总规模,将“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项目调整并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广西生产基地的“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建设,优先保障广西产能建设。 此外,“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同时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控制措施有效降低投资成本,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募集资金投入。 由于上述调整投资规模及节约募集资金投入事项,“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原计划投入的转子自动线、波峰焊线、定子自动线和其他各类配套设备有所调整和缩减。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7)。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并将人民币1,246.19万元结余的募集资金转出至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2023年度未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后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另一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根据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议案》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布局规划,公司决定缩减宁波姜山生产基地的产能布局,调整原项目投资总规模,将“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项目调整并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广西生产基地的“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建设,优先保障广西产能建设。 此外,“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合理 |
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同时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控制措施有效降低投资成本,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募集资金投入。 由于上述调整投资规模及节约募集资金投入事项,“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原计划投入的转子自动线、波峰焊线、定子自动线和其他各类配套设备有所调整和缩减。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7)。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并将人民币1,246.19万元结余的募集资金转出至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430.00万元,其中人民币14,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人民币2,430.00存放于监管银行(包含累计至今的活期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的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根据已报备深交所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因此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发行方案报备的拟募集资金的总额。本次发行的募集金额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0号)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注2:“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调整后投资额包含“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原计划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9,388.86万元,和“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原计划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46.95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转入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30,740.65万元,与原计划投入“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和“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635.81万元存在人民币104.84万元的差异系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与理财收益的影响。
附表2: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9,361.8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46.7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608.5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注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越南福来思博智能家居产品工厂项目 | 否 | 9,000.00 | 9,000.00 | 4,466.34 | 4,466.34 | 49.63 | 2024年3月(注2) | 不适用 | 建设期 | 否 |
2、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780.44 | 780.44 | 6.50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建设期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898.59 | 8,361.81 (注1) | 0.00 | 8,361.8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898.59 | 29,361.81 | 5,246.78 | 13,608.59 | ||||||
超募资金投向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29,898.59 | 29,361.81 | 5,246.78 | 13,608.5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越南福来思博智能家居产品工厂项目”和“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为确保投入有效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实行审慎投资策略,采用了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的原则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在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越南福来思博智能家居产品工厂项目” 的建设期间由24个月延长至33个月,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的建设期间由36个月延长至48个月。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自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12月12日止期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对“越南福来思博智能家居产品工厂项目”投入人民币1,487.68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487.6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400号)。此外,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完成与募集资金的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2023年度未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186.03万元,其中人民币10,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人民币6,186.03万元存放于监管银行(包含累计至今的活期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的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之间的差异系未扣除的募集资金发行费用人民币536.7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额应由原计划的人民币8,898.59万元调整为扣除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后的人民币8,361.81万元。注2:公司2024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4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投资项目之“越南福来思博智能家居产品工厂项目”的投资规模,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向“美国佐治亚州Ellabell海外仓项目”,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3月12日共计4,353.17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附表3: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单位: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 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 30,635.81(注 2) | 12,041.61 | 16,217.85 | 52.94 | 2024 年 12 月 | 不适用 | 建设期 | 否 |
年产 15 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5G+智能 工厂技改项目 | |||||||||
合计 | 30,635.81 | 12,041.61 | 16,217.85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根据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议案》,公司在未来三年拟新建产能整体规划 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整体产能建设将主要集中在广西、越南地区,并通过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形成海内 外生产制造的协同效应,进一步优化公司国内核心制造,海外外围制造的生产模式,有效降低公司的建设成本和生产成本,应对全球宏观形势和外部环境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公司最终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了控制公司资金风险,秉持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根据现有资金储备对已确定的各投资项目进行了重新评估,决定优先建设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 品智能工厂项目”。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计划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变更为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9,388.86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建设。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
2、“年产 15 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后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另一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根据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议案》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布局规划,公司决定缩减宁波姜山生产基地的产能布局,调整原项目投资总规模,将“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项目调整并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广西生产基地的“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建设,优先保障广西产能建设。 此外,“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同时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控制措施有效降低投资成本,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募集资金投入。 由于上述调整投资规模及节约募集资金投入事项,“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原计划投入的转子自动线、波峰焊线、定子自动线和其他各类配套设备有所调整和缩减。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7)。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并将人民币1,246.19万元结余的募集资金转出至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 2:“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调整后投资额包含“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原计划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9,388.86万元,和“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原计划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46.95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转入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30,740.65万元,与原计划投入“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和“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635.81万元存在人民币104.84万元的差异系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与理财收益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