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9月9日以书面审议会议文件、传签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善宝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亲自出席监事人数3人,委托出席监事人数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达成设定的考核指标,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第一批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共计25.4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的23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