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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石科技: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1

股票简称:药石科技 股票代码:300725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harmaBlock Sciences (Nanjing), Inc.(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学府路10号)

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2020年12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8,385,650股

2、发行价格:111.5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34,999,975.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28,090,177.20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8,385,650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年1月6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1年1月6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目录 ...... 3

释 义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 6

(三)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 ...... 8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8

(五)发行数量 ...... 9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9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9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0

(九)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 11

(十)发行对象 ...... 11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9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9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0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0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0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0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0

四、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0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1

(三)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22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2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2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3

(一)主要财务数据 ...... 23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4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5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6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6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7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7

九、备查文件 ...... 27

释 义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药石科技/公司/本公司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中天运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本次特定对象发行公司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本上市公告书《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司章程《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注册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董事会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监事会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harmaBlock Sciences (Nanjing), Inc.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6日
上市日期2017年11月10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300725
股票简称药石科技
总股本(发行后)153,615,151股
法定代表人杨民民
注册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学府路10号
办公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学府路10号
联系电话025-86918218
联系传真025-86918262
公司网站http://www.pharmablock.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7937313394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物医药中间体(除药品)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投资服务与咨询;投资管理;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研发、生产和销售(按许可证经营);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7月13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董事分项表决

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本次发行的其他议案。2020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本次发行的其他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0年10月14日,发行人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0年11月24日,发行人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2020年12月10日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了《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截至2020年12月15日,获配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款。

2020年12月16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85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12月15日止,参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已将认购资金缴存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缴存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934,999,997.3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多汇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收款账户人民币22.30元,认购对象多缴纳的22.30元将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按原路退回至认购对象账户。

2020年12月16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在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将

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向发行人账户。

(三)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111.50元/股,发行股数8,385,650股,募集资金总额934,999,975.00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17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价格(元/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太平洋成长精选股票型产品111.50278,02630,999,899.00
2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111.50278,02630,999,899.00
3太平洋卓越臻惠一号产品111.50278,02630,999,899.00
4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1.50591,92865,999,972.00
5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1.50807,17489,999,901.00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50663,68574,000,877.50
7UBS AG111.50582,95964,999,928.50
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11.50269,05829,999,967.00
9W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111.50896,86099,999,890.00
10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1.50269,05829,999,967.00
11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111.50269,05829,999,967.00
12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501,165,919129,999,968.50
13吴耀军111.50269,05829,999,967.00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1.50457,39950,999,988.50
15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11.50295,96432,999,986.00
16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1.50358,74439,999,956.00
17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1.50654,70872,999,942.00
合计8,385,650934,999,975.00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

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111.5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五)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8,385,650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12月16日出具的《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86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34,999,975.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6,909,797.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8,090,177.20元。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15日,参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12月16日出具的《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85号),截至2020年12月15日止,华泰联合证券共计收到17个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934,999,997.3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多汇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收款账户人民币22.30元,认购对象多缴纳的22.30元将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按原路退回至认购对象账户。

2020年12月16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药石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12月16日出具的《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天运 [2020] 验字第90086号),截至2020年12月16日止,药石科技已向17个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385,650股,募集资金总额934,999,975.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909,797.80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8,090,177.20元,其中计入股本8,385,6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919,704,527.20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情况

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城科技园支行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分别为32050159503600001432、10115601040019199、480675503356、125909492610102。上述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与监管银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九)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2020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1、概况

(1)太平洋成长精选股票型产品

性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管理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认购数量:278,026股

限售期:6个月

(2)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性质:保险产品

管理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认购数量:278,026股

限售期:6个月

(3)太平洋卓越臻惠一号产品

性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管理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认购数量:278,026股

限售期:6个月

管理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39楼注册资本:2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于业明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卢伟忠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认购数量:591,928股限售期:6个月

(5)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注册资本:4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楚钢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认购数量:807,174股限售期:6个月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注册资本:1,013,725.8757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63,685股

限售期:6个月

(7)UBS AG

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境外机构编号:QF2003EUS001

住所(营业场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Switzerland and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房东明认购数量:582,959股限售期:6个月

(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注册资本:482,725.6868万元法定代表人:沈如军经营范围: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

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十八、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认购数量:269,058股限售期:6个月

(9)W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外机构编号:RQF2020HKF246住所(营业场所):Suite 607-08,New World Tower 1,16-18 Queen’s RoadCentral,Hong Kong

注册资本:1,100,000港币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王通书认购数量:896,860股限售期:6个月

(10)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注册资本:5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裴长江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269,058股限售期:6个月

(11)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3101楼注册资本:400,138.3万元

法定代表人:臧炜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269,058股限售期:6个月

(12)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公司住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5楼510-1室注册资本:290,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1,165,919股限售期:6个月

(13)吴耀军

姓名:吴耀军住址:南京市栖霞区金马路18号96幢认购数量:269,058股限售期:6个月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夏理芬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457,399股限售期:6个月

(15)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公司住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一层C3区(TG第155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敬庭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295,964股限售期:6个月

(16)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XIAOYI HELEN HUANG经营范围:一、在中国境内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358,744股限售期:6个月

(17)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公司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华辉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54,708股限售期: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以上获配的所有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均非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药石科技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不会发生变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与认购对象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新增关联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当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股票配售过程以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

《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4、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本次发行涉及的《缴款通知书》等

法律文书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内容合法、有效。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0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药石科技;证券代码为:300725;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1年1月6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18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1杨民民31,774,63021.88%23,830,972
2南京诺维科思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93,8496.81%0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3北京鑫万利科技中心(有限合伙)6,240,4294.30%0
4北京恒通博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660,4983.90%0
5周全4,499,3003.10%0
6吴希罕2,964,0002.04%2,778,750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中国风1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311,9951.59%0
8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276,5771.57%0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135,5861.47%0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34,2151.40%0
合计69,791,07948.06%26,609,72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截至2020年12月28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1杨民民31,774,63020.68%23,830,972
2南京诺维科思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97,9286.05%0
3北京鑫万利科技中心(有限合伙)6,240,4294.06%0
4北京恒通博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660,4983.68%0
5周全4,499,3002.93%0
6吴希罕2,964,0001.93%2,778,750
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194,5641.43%0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中国风1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103,2951.37%0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34,2151.32%0
10王瑞琦1,842,1001.20%0
合计68,610,95944.65%26,609,722

(三)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所占比例(%)股份数量(股)所占比例(%)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16,927,12980.51%116,927,12976.12%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8,302,37219.49%36,688,02223.88%
合计145,229,501100.00%153,615,151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新增8,385,650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民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1,774,630股,通过诺维科思间接控制公司9,297,928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3%,仍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类别本次发行前(元/股)本次发行后(元/股)
2020年1-9月/2020年9月30日2019年/2019年末2020年1-9月/2020年9月30日2019年/2019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0.981.060.930.99
每股净资产6.205.1211.9010.86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9.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资产总额135,730.98102,913.8176,116.1456,739.57
负债总额45,665.9528,826.7816,143.176,380.12
股东权益90,065.0274,087.0359,972.9750,359.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90,064.9874,086.6759,972.9749,525.54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72,543.6566,223.0947,825.4327,325.06
营业利润15,979.1616,353.5914,297.717,412.17
利润总额16,692.3617,235.1215,440.577,705.99
净利润14,233.6415,207.2413,449.856,778.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33.9615,206.8813,336.346,717.92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168.4212,704.4716,016.115,463.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2.26-30,066.80-3,909.71-15,387.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81.565,109.69-1,944.5118,248.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585.46-11,988.7410,690.257,950.91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0.9.30/ 2020年1-9月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流动比率1.881.933.337.91
速动比率1.111.182.395.7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4.8927.5220.0310.28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33.6428.0121.2111.2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9010.9112.417.98
存货周转率(次)1.841.751.471.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4022.9422.9722.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4520.6520.3922.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81.061.211.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30.961.081.1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1.180.881.460.7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1.35-0.830.971.08

注:2020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经年化。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56,739.57万元、76,116.14万元、102,913.81万元和135,730.98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6,380.12万元、16,143.17万元、28,826.78万元和45,665.95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负债相应亦呈上升趋势。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7.91、3.33、1.93和1.88,速动比率分别为5.76、2.39、1.18和1.11,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加导致货币资金有所减少,以及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导致应付票据有所增加所致。公司整体具有较好的短期偿

债能力,但也存在着融资的需求。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11.24%、21.21%、28.01%和33.64%,呈上升趋势,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债务融资需求有所增长所致。

3、营运能力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98、12.41、10.91和10.90,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2、1.47、1.75和1.84,总体维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保荐代表人:张璇、季李华
项目经办人:杨博俊、谢凌风、闫希、王一棋、佟文钊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1号楼4层
电话:025-83387726
传真:025-83387711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经办人单增建、胡松、徐健贤、叶天翔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2、3层
电话:010-65608300
传真:010-65608450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曹一然、代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电话:010-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四)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祝卫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晓龙、秦刘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电话:025-83290101
传真:025-83290109
(五)验资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祝卫
经办注册会计师:贾丽娜、秦刘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电话:025-83290101
传真:025-83290109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承销协议书》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华泰联合证券指定张璇和季李华作为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张璇女士,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裁,保荐代表人。2014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迈瑞医疗(300760)首发上市,艾迪药业(688488)首发上市,奥赛康(002755)重组上市,以及宝胜股份(600973)、苏宁环球(000718)非公开发行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季李华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保荐代表人。2010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艾迪药业(688488)首发上市,奥赛康(002755)重组上市,以及爱尔眼科(300015)、长荣股份(300195)、新钢

股份(600782)、湖北能源(000883)非公开发行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和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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