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一品红 |
保荐代表人姓名:申晓毅 | 联系电话:020-38837985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瑜 | 联系电话:020-3883798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按月查询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拟下半年开展现场检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7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捍雄、李捍东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股东广州福泽、李捍东出具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股东吴春江出具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公司出具的《分红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IPO) | 是 | 不适用 |
7、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IPO) | 是 | 不适用 |
8、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的《资金拆借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的《避免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IPO) | 是 | 不适用 |
10、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IPO) | 是 | 不适用 |
11、股东李捍东出具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IPO) | 是 | 不适用 |
12、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可转债) | 是 | 不适用 |
13、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的《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可转债) | 是 | 不适用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4、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承诺》(可转债) | 是 | 不适用 |
15、股东李捍东出具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承诺》(可转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申晓毅
年 月 日
陈 瑜
保荐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