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25日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在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光明路1368号国防科技工业园3号楼三楼会议
室举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8月15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向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卫平先生主持,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黄勇先生、雷恒池先生、廖义刚先
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其他董事均参加现场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
董事的认真讨论,记名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格式、编制程序符
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期间未出现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并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研究,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人工影响天气装备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正常开展工作,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人工影响天气装备扩产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594.3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净利息收入507.37万元,占两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的27.07%)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金额截至时点为2021年6月30日,具体结转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研究,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