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安达维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自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7日,咨询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股份255万股,减持比例已达到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减持比例达到1%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北京安达维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住所 |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19号1幢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7日 | |||||
股票简称 | 安达维尔 | 股票代码 | 300719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 股 | 255 | 1.00 | ||||
合 计 | 255 | 1.00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赠与 其他 | □ 协议转让 ■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表决权让渡 □(请注明) | □ □ □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2235.0994 | 8.80 | 1980.0994 | 7.7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35.0994 | 8.80 | 1980.0994 | 7.7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变动与股东北京安达维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持有公司股份25,190,9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9.91%)的股东北京安达维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公司”)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76,398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96%,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即2020年12月2日起至2021年6月1日止);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即2020年11月16日起至2021年5月15日止)。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8.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安达维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