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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1

证券代码:300717证券简称:华信新材公告编号:2020-01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且聘期已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照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信永中和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

公司已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其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3)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夏A座8层

(5)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7)历史沿革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资本为3,600万元。

(8)业务资质

信永中和具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从业资质。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共计56个办公室)。

(9)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上年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需如,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十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晓,注册会计师,2009年10月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4,6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9,700万元。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70个(含港股),其中,A股项目289个、H股项目13个,A+H项目9个,A+B项目4个,B股项目1个,港股项目(不含H股)54个。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等行业,信永中和在公司相关行业有丰富的经验。

4、职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需如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于1994年开始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现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王需如先生2000年开始参与证券上市业务,先后为东北制药(000597)、沈阳化工(000698)、商业城(600306)、国电电力(600795)、东兴证券(601198)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为出版传媒(601999)、飞天诚信(300386)、利民股份(002734)、南方传媒(601900)、山东出版(601019)、威派格(603956)、华信新材(300717)等企业IPO上市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季晟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2000年加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逾15年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会计师田晓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年10月加入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工作至今,现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先后为利民股份(002734)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威派格(603956)IPO上市提供审计服务,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并对其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因此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该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于本次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将《关于聘任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该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该事项已经2020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5、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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