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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作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华信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华信新材2019年度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1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828号文《关于核准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4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合计人民币227,8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27,833,823.89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06,176.11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1月1日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第014600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729,144.7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3,664,135.72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1,581,630.5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239,590.1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情况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订《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和监管情况公司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余额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516900035410888106,718,176.110.00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54567088849149,038,000.000.00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73989999101000300908244,250,000.0031,581,630.53
合计200,006,176.1131,581,630.53

注: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516900035410888)存入的配套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已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详见

公司于2019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545670888491)存入的配套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已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1)。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所开展的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2019年度,保荐代表人和持续督导项目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对华信新材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付款凭证、相关业务合同、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及支持文件等资料,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华信新材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0,000.6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72.9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366.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8000吨智能卡基材项目10,671.8210,671.820.0010,717.35100.43%2018年12月31日1,076.08不适用
2、年产4000吨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4,903.804,903.80895.905,032.30102.62%2019年8月31日164.32不适用
3、研发中心项目4,425.004,425.001,577.011,616.7636.54%2020年12月31日-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0,000.6220,000.622,472.9117,366.41--1,240.40-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0,000.6220,000.622,472.9117,366.411,240.4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8,612.3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7】01460044号报告鉴证。公司于2018年2月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共等额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和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2,843.71万元;2019年度共等额置换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591.47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158.16万元,该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汪兵肖继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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