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信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1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振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2020年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经营管理层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关于董事2019年度薪酬确认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2019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2020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将在2019年度薪酬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所处岗位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确定,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2020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本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确认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依据2020年度公司业绩及其个人所处岗位工作业绩等方面,在2019年度薪酬基础上综合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李振斌、束珺回避本议案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3)、《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2019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19年度拟定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02,400,000股为基数,以公司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480,000元(含税),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该预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7)。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增加,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本次经营范围的增加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及2020年3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5月8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1、4、6、7、10、11、12、13、14、15、16、17项议案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监事2019年度薪酬确认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0)。(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