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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1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监事2019年度薪酬确认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2019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将在2019年度薪酬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所处岗位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确定,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鉴于本议案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3)、《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完整客观地反映了2019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9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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