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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哈通信: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哈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广哈通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83号文《关于核准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1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8.35元。截至2017年10月2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301,43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4,328,849.0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06,150.9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26日由光大证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0月26日出具了“XYZH/2017GZA1066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事项进行了规定,该《制度》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

据《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并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下属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开设了账号为“38710188000067733”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及光大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投资总额截至2021年 11月累计投入金额项目资金余额 (含利息收入)
1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23,775.629,917.9916,178.51
2营销和技术服务网点建设项目2,935.002,935.00-
合计26,710.6212,852.9916,178.51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 年11月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剩余募集资金概况

(一)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剩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拟终止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多媒体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多媒体项目拟投资总额29,642.34万元,其中通过募集资金投资23,775.62万元,建设周期为1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场地购置费 10,500.00万元,装修费 700.00万元,设备购置和安装费 9,267.50万元,软件购置费 354.00万元,预备费 1,041.0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7,779.76万元。公司于 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时间进行了调整,将建设期延期至 2021年12月31 日。截至2021年11月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9,917.99万元,投入进度41.71%,余额为16,178.51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公司积极探索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水平,现有研发场所能够满足研发所需,继续购置研发场地、设备将造成过度投资。

公司多媒体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6,178.51万元(含利息收入)主要为办公场地购置费 10,500.00万元,装修费 700.00万元,及配套部分设备购置和安装费。

在多媒体项目运行过程中,公司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及各院校合作来解决开发人员和设备问题,目前公司已经与华北电力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广州研究院、上海大学等形成了稳定的合作机制。通过与高校及相关合作伙伴的合作,减少了对公司内部开发场地的需求。对于设备方面,公司在实际开发过程中,根据研发活动的需要程度、使用频率等,严格控制了自有设备的购买,充分利用学校、合作伙伴、第三方检测测试机构等服务,解决相应的测试需求,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多媒体项目已经完成研发阶段,进入产业化推广的阶段,并取得了预期的市场效果。

根据公司多媒体项目的研发计划安排,目前多媒体项目已经完成研发阶段,进入产业化推广的阶段。2020年度公司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实现营业收入17,260.3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5.98%,去年同期为14,598.00万元,同比增加

18.24%。

多媒体项目完成研发阶段的技术成果,包括完成标准ATCA框架的综合交换硬件平台,兼容业界的通用模块刀片/机箱,满足电信级通信网络核心平台的高可用性和高可靠性标准要求;通过在主控交换单元集成IP交换模块与电路交换模块,实现了软交换与电路交换的有机结合,为两种交换模式的业务互通提供承载平台;完成多媒体视频核心技术平台的搭建,应用覆盖从“核心服务”到“终端”的各级产品线;完成从H.264到H.265视频算法的迭代、从标清480p到超高

清4K的分辨率能力升级、从源于国外的核心芯片到全国产化核心方案的替代;完成基于标准IMS技术与灵活的分层架构开发研究,构建智能通信软件开发业务平台,发展多业务场景、智能化的终端,并逐步提升其通用化、国产化程度,以适应在不同场景下快速迭代的信息化演进等。针对多媒体项目,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基于ATCA硬件平台和IMS综合业务平台的融合通信系统,并结合5G轻量级核心网的研发,实现了有无线一体化、多种模式接入的综合业务系统;同时,结合音频和视频智能核心技术,公司已经在综合业务平台基础上,形成了语音识别、声纹识别、自动业务处理机器人、视频自动巡检分析等综合调度业务方案及产品,并取得了预期的市场效果。

(三)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多媒体项目已经进入了产业化规模推广的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占用公司流动资金较多,公司拟将多媒体项目募集资金的剩余部分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以方便公司以各种模式进行产业化推广,形成规模化市场。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终止多媒体项目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募投项目终止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终止多媒体项目是公司综合目前情况多方面因素做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多媒体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事项。本次终止多媒体项目并将多媒体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多媒体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多媒体项目终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多媒体项

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监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本次多媒体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结合市场情况及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多媒体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

1、广哈通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要求。

2、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广哈通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杨小虎 李国强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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