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广哈通信股票代码:300711.SZ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荔湾区观海路9号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13楼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住所: 广州市荔湾区观海路9号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十楼西侧1006室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住所: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万博万达广场B-1座2005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1401、1402房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的情况 ...... 2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8
附表 ...... 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无线电集团、收购人
无线电集团、收购人 | 指 |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广哈通信 | 指 |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300711.SZ) |
广州市国资委 | 指 | 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广智集团 | 指 | 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电集团 | 指 | 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 |
盛邦投资 | 指 | 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无偿划转 | 指 | 无线电集团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上市公司广哈通信65.27%的股份 |
《无偿划转协议》 | 指 | 无线电集团与广智集团、联电集团及盛邦投资于2021年11月10日签署的《无偿划转协议》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13楼 |
法定代表人 | 蔡瑞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243105223 |
注册资本 | 230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企业总部管理;计算机零部件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计算机整机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电气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零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机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机械配件批发;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汽轮机及辅机制造;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电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模具制造;环 |
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维护保养;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安装;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机器人系统生产;机器人修理;机器人销售;机器人系统销售;机器人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建筑物燃气系统安装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物业管理;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
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维护保养;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安装;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机器人系统生产;机器人修理;机器人销售;机器人系统销售;机器人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建筑物燃气系统安装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物业管理;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 | |
成立日期 | 2000年7月27日 |
营业期限 | 2000年7月27日至长期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观海路9号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十楼西侧1006室 |
法定代表人 | 骆继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577844765 |
注册资本 | 7885.982582万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房屋租赁;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 |
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 |
成立日期 | 2004年1月20日 |
营业期限 | 2004年2月2日至长期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观海路9号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1401、1402房 |
法定代表人 | 景广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594138473 |
注册资本 | 200000万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房屋租赁; |
成立日期 | 2004 年 03 月 02 日 |
营业期限 | 2004 年 03 月 02 日 至 不约定期限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万博万达广场B-1座2005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广智集团控股股东为广州市国资委。联电集团及盛邦投资为广智集团控制企业,三者为一致行动人,股权关系图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董监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
景广军 | 男 | 董事长(代) | 中国 | 中国 | 否 |
王福铸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何 霖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李明智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吴 震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李志坚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程秀忠
程秀忠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林 集 | 女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钟 健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黄开佳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周亦武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张劲泉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黄双全 | 男 | 总会计师 | 中国 | 中国 | 否 |
张铁强 | 男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中国 | 否 |
许 岚 | 女 | 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温 宏 | 男 | 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孔祥伟 | 男 | 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李 克 | 男 | 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骆继荣 | 男 | 总经理助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李 媚 | 女 | 总经理助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任职时间 | 是否具有海外居留权 |
骆继荣 | 男 | 董事 | 中国 | 2017年8月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任职时间 | 是否具有海外居留权 |
景广军 | 男 | 董事 | 男 | 2020年3月 | 否 |
骆继荣 | 男 | 监事 | 中国 | 2019年6月 | 否 |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 85994.6895 | 56.56% | 电梯整机制造、销售和工程服务,电梯零部件制造和物流配送服务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在不存在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
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广州国资产业布局,有效整合市属电子信息产业资源,打造华南地区5G通信业务的龙头企业。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整合市属资源打造广州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国资改革〔2021〕15号),将广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联电集团、盛邦投资直接持有的广哈通信65.27%股份无偿划转至无线电集团。本次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无线电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不存在继续增持或处置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划转前,广智集团持有广哈通信110,079,89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01%);联电集团持有广哈通信18,504,83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91%);盛邦投资持有广哈通信6,946,56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35%)。收购人无线电集团持有广哈通信2,200,01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6%)。广智集团、联电集团及盛邦投资为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划转后,广智集团、联电集团及盛邦投资将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收购人无线电集团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合计137,731,30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33%),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广州市国资委。本次收购前后各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
股东 | 本次收购前 | 本次收购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广智集团 | 110,079,895 | 53.01% | 0 | 0.00% |
联电集团 | 18,504,837 | 8.91% | 0 | 0.00% |
盛邦投资 | 6,946,560 | 3.35% | 0 | 0.00% |
无线电集团 | 2,200,012 | 1.06% | 137,731,304 | 66.33% |
合计 | 137,731,304 | 66.33% | 137,731,304 | 66.33%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无线电集团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37,731,30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33%),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无线电集团是广州市国资委和广东省财政厅合计持有100%股权的国有全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广州市国资委。
三、《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划出方一):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13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43105223
法定代表人:蔡瑞雄
甲方二(划出方二):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十楼西侧100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577844765
法定代表人:骆继荣
甲方三(划出方三):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1401、1402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594138473
法定代表人:景广军
划出方一、划出方二、划出方三以下统称为划出方;甲方一、甲方
二、甲方三以下统称为甲方。
乙方(划入方):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16220B法定代表人:杨海洲鉴于:
1、划出方及划入方均系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全资企业。
2、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哈通信或标的公司)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300711。划出方一持有标的公司【110,079,895】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53.0142】%,系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划出方二持有标的公司【18,504,837】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8.9119】%;划出方三持有标的公司【6,946,56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3.3454】%。划出方拟将其持有的全部标的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划入方名下。
为明确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条款与条件,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
1.甲方基本情况
(1)甲方一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13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43105223法定代表人:蔡瑞雄注册资本:23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0年07月27日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企业总部管理;计算机零部件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计算机整机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电气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零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机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机械配件批发;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汽轮机及辅机制造;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电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模具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维护保养;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安装;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机器人系统生产;机器人修理;机器人销售;机器人系统销售;机器人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建筑物燃气系统安装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物业管理;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90%(对应出资额207,000万元);广东省财政厅持股10%(对应出资额23,000万元)。
(2)甲方二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十楼西侧1006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577844765法定代表人:骆继荣注册资本:7,885.982582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4年01月20日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股权结构: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2.4%(对应出资额7,285.982582万元);广州电子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6%(对应出资额600万元)。
(3)甲方三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1401、1402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594138473
法定代表人:景广军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03月02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场地租赁
(不含仓储);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房屋租赁;
股权结构: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对应出资额【200,000】万元)。
2.乙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16220B
法定代表人:杨海洲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1年02月02日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贸易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 批项目);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电气设备批发;软件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批发;电子产品批发;环保设备批发;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90%(对应出资额90000万元);广东省财政厅持股10%(对应出资额10000万元)。
二、划转股份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一路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4278582法定代表人:景广军注册资本:20764.2172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5年04月08日股票代码:300711经营范围:通信设备零售;技术进出口;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讯终端设备批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房屋租赁;通信设施安装工程服务。
三、划转股份情况
1.本次无偿划转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135,531,292】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65.27】%。如在划转过程中标的公司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新股、送股、配股、转增、回购股份等情形而导致所持股票数量或者持股比例发生变化的,届时按照实际持股数量、比例全部无偿划转。
2.标的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占甲方持有标的公司股份的100%。
3.标的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完成后,标的股份性质不发生变化。
四、划转基准日
1.各方确认,本次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2.本次划转完成后,则基准日之前标的股份已经确认的收益由甲方
享有,基准日之后标的股份确认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3.本次划转完成后,乙方将作为划转标的股份的直接持有人和所有权人,全面承接受让甲方原在标的公司作为股东的权利、义务和承诺。
五、划转股份价款及费用
1.本次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价款。
2.因办理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由各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
六、标的公司职工分流及安置方案
本次股份划转不涉及标的公司需要分流安置职工的情况,标的公司职工仍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七、标的公司债权、债务处理
1.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事宜,不涉及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因此亦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以及对外担保事项等或有负债的转移和变更。
2.如因法律法规要求或因标的公司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的约定,使其负有向政府机构、债权人、债务人等第三方通知本次划转事项的义务,各方将敦促标的公司向第三方履行通知义务。
八、陈述和保证
1.本协议各方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每一方陈述和保证的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
(2)各方均是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主体,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本次划转的主体资格。
且各方均拥有签署和交付本协议和履行其项下义务的全部必要的权利和职权,并已经依照各自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和授权手续,对本协议的签署、交付和履行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3)无论是本协议的签署还是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营业执照、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机构或机关的批准,或其他签约方的任何合同协议的任何规定。
(4)至本协议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会违反有关法律或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
2.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1)甲方保证对划转的标的股份享有完全、独立的处分权。
(2)甲方所持的标的股份无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的其他情形。
(3)甲方所持的标的股份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甲方为该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本协议签署后,亦不向第三方转让标的股份,或对标的股份设置任何权利负担。
(4)甲方将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的法定程序,甲方将积极签署一切必要文件,积极协同乙方完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标的股份划出与过户登记手续等相关工作以促使本次划转顺利进行。
(5)甲方承诺按照法定程序将本次无偿划转股份事宜进展及时告知标的公司,如需进行信息披露,积极向标的公司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标的公司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6)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对其有法律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及其他任何法律文件。
3.若甲方所述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乙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30日内给予甲方书面通知,撤销股份划转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甲方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都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十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正式批准本次股份划转后生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A股流通股,不存在被冻结、质押、查封等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收购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10月26日,上市公司收到无线电集团发来的《关于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更的函》,广州市国资委拟将广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联电集团、盛邦投资合计持有公司65.27%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无线电集团。
2、2021年11月10日,广智集团、联电集团、盛邦投资分别召开董事会,同意划出所持广哈通信股份,合计65.27%,无线电集团召开董事会,同意接收广哈通信65.27%的股份。同日,无线电集团与广智集团、联电集团和盛邦投资分别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二)本次收购尚未履行的程序
本次收购尚需广州市国资委审议批准。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信息披露准则的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广州市国资委。
(一) 受让人主体资格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 |
法定代表人 | 杨海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231216220B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企业总部管理;贸易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电气设备批发;软件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批发;电子产品批发;环保设备批发;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 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许可经营项目: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 |
成立日期 | 1981年2月2日 |
营业期限 | 1981年2月2日至长期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 |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020-38699999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负债、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由于正常经营性交易活动产生的往来金额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未清偿的负债情形,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的情况在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四)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
(五)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蔡瑞雄2021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骆继荣2021年 月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景广军2021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州市 |
股票简称 | 广哈通信 | 股票代码 | 300711.SZ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1. 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 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 3. 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1. 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13楼 2. 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十楼西侧1006室 3. 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1401、1402房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1. 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A股流通股 持股数量:110,079,895股 持股比例:53.01% 2. 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A股流通股 持股数量:18,504,837股 持股比例:8.91% 3. 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A股流通股 持股数量:6,946,560股 持股比例:3.35%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1. 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A股流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00% 2. 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A股流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00% 3. 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A股流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0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本次收购尚需广州市国资委审议批准。 |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蔡瑞雄2021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广州联电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骆继荣2021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景广军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