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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哈通信: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交易各方履约能力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0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交易各方履约能力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哈通信”、“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有公司”)近日收到与特殊机构客户签订的订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对交易各方履约能力发布如下意见: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有公司近日收到与特殊机构客户签订的订货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24亿元。

本合同交易对象为特殊机构客户,根据军工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豁免披露销售对象的具体情况。

1、合同标的:GY81项目。

2、合同金额:2.24亿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客户履行报批手续后生效。

4、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交付时间为2020年12月。

5、其他:合同条款中有对支付方式、质量保证、质量监督与检验验收、技术服务、合同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和合同纠纷的处理等条款的规定。

二、交易双方的履约能力

保荐机构核查了信息披露文件、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

甲方:本合同交易对象为特殊机构客户,根据军工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相关规

定,豁免披露销售对象的具体情况。该特殊机构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款项是专项经费,具备履约能力。该特殊机构客户与广哈通信、广有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乙方:广州广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永宁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其他通信设备专业修理;家用电子产品修理;信息电子技术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

公司从事数字与多媒体指挥调度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是一家为军队的作战指挥系统及民用生产调度业务提供信息通信设备的高科技企业。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指挥调度通信市场,是国防、电力领域指挥调度通信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将响应客户需求,保质保量完成交付工作。

三、交易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总金额2.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

111.60%。合同的履行将对2020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合同风险提示

尽管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合同方自身经营情况的变化都会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此外,还存在其他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亦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五、 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合同与双方需求相符,双方均具备较强的履约可

行性。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关注公司重大合同履行情况,督促公司加强内控管理,以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交易各方履约能力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杨小虎 李国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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