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或“上市公司”)上市后规范运作水平,加强上市公司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对聚灿光电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现将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培训时间 | 2020年12月24日 |
培训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2楼聚灿光电会议室(及视频会议系统) |
培训主题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
培训讲师 | 董帅 |
参训人员 | 上市公司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 |
一、培训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国泰君安作为聚灿光电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2020年12月24日对聚灿光电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等进行了现场培训。
现场培训前,国泰君安准备了培训资料,并提前向聚灿光电发出了关于本次培训的通知。现场培训时,国泰君安培训讲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2月14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或重大变化之处进行讲解,对比新旧规则并分析退市新规的主要影响。现场培训后,国泰君安培训人员向聚灿光电提供了相关学习资料,提请上市公司转发给相关人员供后续学习及参考,在学习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随时与国泰君安培训讲师及其他培训人员联系。
二、培训效果
通过本次现场培训,聚灿光电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修改背景、新旧退市制度对比等有了进一步理解,强化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意识,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更规范的开展资本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丁小文 | 韩宇鹏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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