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审核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编制的《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募集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王 辉
刘少云
沈 杰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