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石创”、“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阿石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阿石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9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60万股,每股发行价9.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541.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121.15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20.05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9月21日全部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2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
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 [注1、2] | 14,269.98 | 11,435.64 | 80.1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注1] | 2,150.06 | 1,815.55 | 84.44% |
合 计 | 16,420.05 | 13,251.20 |
注1: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涉及较多固定资产投资、专业生产设备定制、安装及调试,项目设计和工程建设繁杂,且考虑到相关部门审批验收手续时间,以及在具体施工中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设计方案进行的多次修改完善,给项目的实施进度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基于实际情况的谨慎考虑,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注2: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4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由“年产350吨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变更为“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终止募投产品铜靶材和ITO靶材生产线的投入,同时,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钼靶材、铝靶材和硅靶材的产量。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
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6月30日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6月30日 |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部分供应商提出延迟设备交货或延迟安装对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了一定影响。为保证各产线符合最新技术方案需要,以提升未来生产效率,并进一步控制项目投入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各主要设备(如相控阵水浸超声波探伤设备、集成机械手自动化系统等)均采用定制化设计、采购与安装,其中,部分定制化设备的配件需由上游供应商从国外采购。而春节后大部分上游供应商的复工进度、物流等未达预期,尽管公司在复工后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车间已投入使用,且其他未投入使用的生产线中大部分设备也处于调试阶段,但仍存在部分设备无法如期完成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因此,公司经过审慎研究,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并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仅涉及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会按照新的项目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杰 张钦秋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