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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源文化: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9

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文化 公告编号:2020-071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睿特菲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特菲”)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800万元人民币(含)授信额度提供相应担保,睿特菲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5)。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在宁波市北仑区庐山西路45号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为睿特菲向此行申请8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在上述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范围内。

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如下表: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睿特菲体育科技有限公司56%24.94%300万元800万元1.6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睿特菲体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551100729C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中物科技园17幢17号1304室法定代表人:林杨波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成立日期:2010年02月03日营业期限:2010年02月03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纸制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56%,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元:人民币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0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264,319.807,991,853.21
负债总额1,530,112.091,992,779.81
净资产5,734,207.715,999,073.40
或有事项总额00
项目2019年1-12月2020年1-6月
(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3,182,809.5318,635,509.84
利润总额1,827,519.632,982,869.99
净利润1,696,795.342,720,743.65
信用等级BBB4级

注:最新信用等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评级为BBB级(AAA级最佳,总共有18级),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评级为4级(1级最佳,总共有9级)。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相关条款如下:

保证人: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申请人:宁波睿特菲体育科技有限公司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授信额度(大写):人民币捌佰万元整

1、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捌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本担保书为最高额担保书

在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可分次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授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金额,各授信业务品种之间是否可调剂使用,以及具体使用条件等均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审批同意的内容为准。如在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根据授信申请人申请对原审批意见进行调整的,后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出具的审批意见构成对原审批意见的补充和变更,并依此类推。各具体业务到期日可晚于《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到期日。

3、保证方式:

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4、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5、担保书的独立性

本担保书是独立、持续有效、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不受《授信协议》及各具体业务文本效力的影响,不受授信申请人与任何单位/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授信申请人欺诈、重组、停业、解散、清算、破产、合并(兼并)、分立、改制、营业期限届满等任何变化而变化,不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给予授信申请人任何时间上的宽限和延期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延缓行使依据有关协议追讨授信申请人所欠款项的权利而受任何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促进睿特菲业务发展,布局公司总体战略,鉴于控股子公司睿特菲经营情况良好,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信用情况良好,拟提供的担保方式风险极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担保由睿特菲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包括本次担保)为5,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9%,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1%。无逾期担保情形,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

六、反担保情况

睿特菲其他股东宁波图飞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杨波先生、林琍女士已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为公司最高额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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